家庭作坊自制“毒粽子”
琼海一女子受审
海南日报海口6月8日讯 (记者丁平 通讯刘佳)今天下午,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琼海市嘉积镇温泉益群委会村民陈某娟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检方指控,为增加粽子粘度并缩短煮粽子的时间,陈某娟从2014年6月开始,在粽子中添加少量硼砂。2015年5月21日,琼海市相关部门对嘉积镇某美食楼抽检时发现粽子中含有不得添加的物质。经查,该批次粽子系陈某娟生产。
检方认为,陈某娟在生产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并进行销售,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