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了心,为了在端午节期间卖粽子赚一笔,竟往粽子里添加硼砂,6月8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邓某花,黄某兰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5月16日,百花洲派出所对端午节节前食品市场进行了暗访,对百花洲派出所辖区三家销售粽子的餐饮单位秘密取样、送检。5月23日,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这三家粽子店在售的粽子作出结论:发现渊明北路钟鼓楼菜场的“渔夫的故事”和建德观与步行街交界的“飘香粽子”非法添加了硼砂。
5月24日,百花洲派出所民警与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联合执法办案,依法对“渔夫的故事”和“飘香粽子”进行现场检查。“渔夫的故事”里现场查获2瓶白色粉末状结晶物,老板娘黄某兰辩称都是食用碱,最后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黄某兰供认其中一瓶是硼砂。
“飘香粽子”的生产窝点在出新路24号,民警前期通过秘密跟踪已经查清,在该窝点,邓某花正在包粽子,准备赶在端午节销售旺季大赚一笔,现场办案人员从窝点一个蛇皮袋里发现了一些白色粉末状结晶物,邓某花讲那是洗锅用的东西,却又说不清具体名称,最后只能供认那是硼砂,她在包粽子的过程中非法添加了这个东西。
据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不法商贩之所以在粽子里非法添加硼砂,目的是为了粽子口感更好,有弹性,不粘粽叶,同时具备防腐功能,第一天没卖完的粽子,加了硼砂,第二天卖相依旧很好。但硼砂因其毒性极大,妨碍消化,易引起多脏器蓄积性中毒,国家自1992年起禁止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非法添加。
6月8日,经过严格的抽样、送检后,第三方中立机构证实,邓某花、黄某兰生产销售的粽子里非法添加了硼砂。当日,邓某花、黄某兰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依法刑事拘留。